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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海工会“四项措施”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发布时间:2018-05-29 阅读量:
 

今年来,利海公司工会发挥安全生产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生命健康权益的重要职责,以“四项措施”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每月组织安全督查。每月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重点督查纠正职工自身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监督安全生产设施完好情况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巡视工作现场环境是否干净整洁良好、班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台账是否登记及时等。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一一做好记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交公司行政。

随机抽考安全知识。不定期到生产一线随机对操作工、化验员、维修工、包装人员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抽查考试,及时发现职工安全知识掌握薄弱点。在此基础上开展针对性的岗位安全知识培训,确保职工能够真正掌握岗位应知应会内容,切实提升安全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每月评选安全班组。会同安环部门开展星级安全合格班组“每月一评”活动,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针对班组的不同岗位职责,制定出不同的检查细则,每月进行考核,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督促班组立即整改。对评出的优秀班组给予奖励,对于不合格的班组将予以处罚,年度根据全年考核情况评选星级安全合格班组。

每季开展安全巡视。每季度组织职工代表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穿戴、安技费提取等情况进行安全巡视,听取职工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意见和建议等。巡视结束后召开“安全环保大家议”座谈会,职工代表就巡视情况提出安全整改意见,促进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推动安全标准化落地生根。

                                      (顾  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