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通知公告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更换泡沫夹芯板屋面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9 阅读量:

标段编号:JSJQZY2022004001

:(投标单位名称)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更换泡沫夹芯板屋面项目已具备建设要求,项目批复:连工投司复[2021]97号,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云港路9号;

1.2工程规模:屋面面积约5000平方米;

1.3招标控制价:939101.39元,超过控制价为废标;

1.4工期: 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更换泡沫夹芯板屋面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2.7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将取消中标资格。评标环节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10-202203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同时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其他

3.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3.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报名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22 29  日至 2022   9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请投标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德惠大厦A18楼(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1015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工业投资集团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6.3开标时的代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主任

  话: 1377659664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德惠大厦A18

联系人:穆玉荣   

电话:18951254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