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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办公楼二十二层商务沙龙改建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阅读量:

项目编号:LYGGYTZJT-2022-02

        1. 招标条件

集团办公楼二十二层商务沙龙改建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已经连工投司〔20221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09

2.1.2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1.3质量要求:合格

2.1.4本工程投资估算约360万元。

2.2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楼层加固、消防系统、商务沙龙等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202月至202207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报名、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7)中标通知书发放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组建项目部进场施工。3日内未进场施工的,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缴费明细证明(社保缴费时间:202202月至202207)。

3、报名时间为202292日至202296,每天上午 8 30 分至11 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17 30 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913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号工业投资集团13楼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花果山大道109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电话:13705137189  
经办人:孟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

邮政编码: 222000            传真:0518-85801981

联系电话: 17312340837       经办人:田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