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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康驿站集成房屋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6 阅读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康驿站集成房屋采购已由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关于同意华茂公司建设安康驿站的批复连工投司复〔20223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康驿站集成房屋采购

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区境内

2.3招标范围: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康驿站集成房屋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4工期:30日历天,配合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备20191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集成房屋供货类似业绩。

注: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将视为无效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3.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2年3月至20228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若不能满足资格审查要求,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915日至2022919

4.2获取方式: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9291500分。

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0913层工投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

经办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8-8583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