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关于资产租赁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公司淡水养殖池塘实际情况,经灌西投资公司池塘租赁领导小组研究,报请集团公司同意,现对下述养殖池塘对外公开竞租。
一、竞租池塘号段划分、位置、面积、竞租底价
序号 | 位置 | 竞租号段 | 池塘编号 | 测绘编号 | 池塘面积(亩) | 号段面积(亩) | 竞租底价(元/亩) | 备注 |
1 | 西旺北片区 | 1 | 1 | 704 | 106 | 106 | 1800 | |
2 | 2 | 2 | 705 | 99 | 99 | 1800.8 | ||
3 | 3 | 3 | 706 | 137 | 137 | 1800 | ||
4 | 4 | 4 | 707 | 155 | 268 | 1800 | ||
5 | 5 | 708 | 113 | 1800 | ||||
6 | 5 | 6 | 709 | 181 | 278 | 1800 | ||
7 | 12 | 694 | 97 | |||||
8 | 6 | 17 | 683 | 93 | 93 | 1800 | ||
合计 | 981 | 981 |
二、池塘用途
用于淡水养殖,未经灌西投资公司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池塘的用途。
三、租赁期限及缴款方式
1、租赁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视同1个整年度)。
2、缴款方式:
按本公告第十二条池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约定执行。
四、公告期限
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7时止。
五、报名人条件
报名人为企业法人、依法登记的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池塘竞租: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3、与灌西投资公司(含南翼、宵洋、原西旺公司)、日晒制盐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且败诉的或正在诉讼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含共同利益人)。
4、灌西投资公司(含南翼、宵洋、原西旺公司)、日晒制盐公司在岗职工、以及按正常程序办理内退手续且未达到正式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
5、与我公司有过租赁关系且存在欠费;或拒不配合我公司相关项目推进、不服从现场管理及资产移交等工作,存在故意阻挠、干扰我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等严重违约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6、对截止2026年度合同期内承租面积超过500亩的承租主体。
7、报名人为自然人的,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8、夫妻双方及子女不允许同时报名。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灌西投资公司机关
3.报名联系人: 张先生、颜先生
4.联系电话:15251207705、15051164588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征信证明一份;企业法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灌西投资公司池塘租赁领导小组对报名方进行资格审查,2026年3月23日12时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方进行通知。
七、池塘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1.池塘竞租保证金按500元/亩收取,符合报名条件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于2026年3月24日16:00前(以入账时间为准)将池塘竞租保证金汇入灌西投资公司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缴款方和报名方必须一致,汇款账号必须是报名方账号。竞租人过期缴纳或不足额缴纳池塘竞租保证金,视为放弃竞租权,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灌云农村商业银行临港支行;
银行帐号:3207233101201000017792
2.经公开竞租后,竞租方获得池塘承租权的,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转为池塘租金。竞租方获得承租权后放弃承租池塘的,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获得池塘承租权的竞租方,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在其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提交报价单
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凭我公司财务出具的竞租保证金缴款收据,于2026年3月25日17时前提交报价单(报价单交报名处),报价单需按出租方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并进行密封报送,出租方对竞租方上交的密封报价单进行统一封存保管。
九、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开始时间:2026年3月26日9时(如遇特殊情况,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2.竞租地点:灌西投资公司后勤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竞租地点另行通知)。
十、竞租流程
1.竞租开始后,出租方对竞租方提交的报价单进行现场拆封并宣读各竞租方报价,以最高价者获得池塘承租权。如遇报价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池塘承租方;
2.竞租方报价低于池塘租金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租方提交报价单后,未按时到达现场参加池塘竞租的,视为放弃竞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获得池塘承租权的承租方若当场放弃承租权,可转为第二顺序方承租,若第二顺序方放弃池塘承租权,可转为第三顺序方,以此类推,但无效报价除外。凡放弃承租权的承租方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次竞租只有一个竞租方的,以池塘竞租底价上浮5%与本人报价相比,按最高价作为池塘租赁价格,取得承租权。
6.池塘竞租结束后,出租方将竞租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后,对无争议的承租方发出《池塘租赁通知单》。
7.未能确定承租方的池塘,由灌西投资公司另行对外租赁。
十一、池塘租赁价格
池塘租赁价格按其获得承租权的竞租方确认的价格执行。
十二、池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
1.承租方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转为池塘租金,余下的首年度池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按池塘租赁合同租金总额9%缴纳)在收到出租方下发的《池塘租赁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并签订池塘租赁合同。逾期缴纳视同承租方放弃承租权,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2.其余年度租金须于上一年度11月20日前缴清。
十三、特别约定
1.每位竞租人在此次竞租中可以报名多个号段,本次竞租按号段顺序依次进行,若竞租人获得竞租号段租赁权累计面积超过500亩,不得再参与剩余号段的竞租,其剩余号段的报价自动作废。
2.获得承租权后拒绝与灌西投资公司签订池塘租赁合同或以池塘现状和条件等理由少交或又不认可池塘租赁价格的,池塘由我公司另行对外租赁,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期间,因政府统一规划、项目建设等需要征用承租方的池塘,承租方必须服从,合同终止履行;承租方不得因此对出租方或政府提出合同约定及政策外的补偿。
4.承租方在承租池塘经营期间,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将池塘擅自转租给第三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才能变更合同主体。
5.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搭建固定建筑物。
6.承租方在承租池塘经营期间,确保池塘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完好,不得改变池塘结构,负责池塘的日常维护。
7.承租方在承租养殖期间,要安排好养殖品种,确保养殖产品在承租合同期满前及时起捕,清池交塘。否则,一切损失及责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因干旱、暴雨、局地高温等自然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影响,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养殖损失。
9.承租方需承诺在租赁期间遵守出租方对池塘及周边区域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出租方权益及公共利益的活动。
十四、相关规定
1.池塘竞租会场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竞租自然人携带缴款收据和本人身份证依次进入竞租会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到达现玚的,被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依次进入竞租会场。谢绝非工作人员和未参加池塘竞租人员入场;
2.参加池塘竞租人员扰乱池塘竞租会场或有恶意串通报价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池塘竞租资格;
3.竞租会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竞租人员必须服从场内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反会场纪律者,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其参加池塘竞租资格。
十五、风险提示
竞租方参加池塘竞租前,需要实地对所报竞租池塘的现有供电、供排水、交通、环境等基础配套设施及相关条件进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认可,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租赁经营风险。竞租方获得池塘租赁权后,不得以对租赁的池塘现状不了解等理由放弃池塘承租权。否则,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竞租方获得池塘租赁权后要配合投资公司进行清场。
十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属灌西投资公司池塘租赁领导小组。
附件1:池塘租赁合同
附件2:安全协议
附件3:安全告知书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灌西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