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通知公告

三峡光伏区附属配套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2 阅读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光伏区附属配套项目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峡光伏区附属配套项目配电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青口盐场;

2.1.2 建设规模:三峡光伏区附属配套项目配电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最高投标限价:932423.94元;

2.1.4 工期要求:2026年3月15日前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

2.2 招标范围:三峡光伏区附属配套项目配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5〕182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22 2026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可以采取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采用网上获取的,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将下列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026504813@qq.com

采用现场获取的,须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至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路德惠大厦A座18楼)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B类证、近6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

注: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2月13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楼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花果山大道109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  杨工                         联系人:李工           

 话:19901572048                      话:1575122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