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JSRHZH2026010601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32MW渔光互补项目监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风劲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32MW渔光互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市连云区烧香河及烧香支河交叉口西南侧;
2.2建设规模:总体规划建设规模交流侧额定容量为32MW的光伏发电项目,本期工程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安装形式,并网发电系统以光伏子系统为单元,每个子系统安装1台箱式变压器,组成子系统-箱式变单元接线。新建1座升压站,新建1台32MVA(110/35kV)升压主变,光伏区逆变升压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新建1座35kV配电装置舱、1座二层设备舱,设置一体化消防泵站。最终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系统。本项目采用户外设备+预制舱式建设形式。
2.3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工程招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的项目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服务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并配合至工程施工决算审计结束。
2.5 监理最高限价: 60 万元,超过此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有效期内);
(1)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退休人员),不接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7 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总监除外)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其中土建专业不少于1人,电力专业不少于2人);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不少于3人;
(3)安全管理人员:投标人需拟派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
(4)上述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本工程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人员除遵守合同条款外须经招标人同意。上述所有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全程参与现场考核,不得滞后进场、提前退场。
注:
1)土建专业包括:工民建、建筑施工与管理、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2)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江苏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注:根据江苏省住建厅〔2021〕第7号公告,已过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并视同有效。
3)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标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6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体容量规模为32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及内容、工期、签字盖章页等)。
3.9 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④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⑤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6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⑥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基准价后,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6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得分从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间:2026年 1 月 7 日至2026年 1 月 13 日17:30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二楼217室获取招标文件。
5.2 报名授权委托人须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报名时请携带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近6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11月)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5.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19 日15:0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
6.2递交地点及方式: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楼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现场递交。
6.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完整的PDF盖章电子版壹份。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 1 月 19 日15:0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为准)。
7.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楼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7.3招标单位将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网站上发布。
9.特别提醒
9.1异议与投诉时执行苏建规字【2016】4号文及连建发【2018】96号文“连云港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其中:
9.1.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 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9.1.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9.1.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9.1.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9.1.5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且有授权委托书和社保凭证)全过程参与,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风劲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18-856096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3851238815
日期:2026年 1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