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台新能源电动大清扫车采购(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2台18吨纯电动四季洗扫车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完毕;
2.4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三电质保8年;质保期间,中标人包维修、保养、安检、调换等,此部分包含在预算内;对于采购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中标人只收取维保成本费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0万元(100万元/台),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经销商或代理商章,否则无效)、经销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维修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及时提供维修和配件服务,并有较好的信誉;(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3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期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至少包括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3)项目负责人2025年05月至2025年10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5.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盛世常宁工业孵化中心8号楼东户101室;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5时00分。
6.2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盛世常宁工业孵化中心8号楼东户101室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投标人承诺书;
(5)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6)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除上述(1)-(5)外,须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经销商或代理商章,否则无效);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和连云港悦升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采购(各采购1台18吨纯电动四季洗扫车),招标结束后双方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各自付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光伸·国际建材家居博览中心连工投集团台北(华茂)公司裕达分公司
联 系 人:牛工
电 话:1820513827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连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盛世常宁工业孵化中心8号楼东户101室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1775188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