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现有养殖池塘实际情况,经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池塘租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集团公司同意,2025年拟对下述海水养殖池塘公开对外竞租。
一、竞租池塘基本情况
1、池塘位置(所属分场):青口投资有限公司三洋分场
2、池塘标的号、面积及竞租底价
号段序号 | 竞租号段 | 面积(亩) | 所属分场 | 底价 (元/亩/年) | 水费 (元/亩/年) | 租赁期限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三洋A1-1 | 62.31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49848 |
2 | 三洋A1-2 | 54.92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43936 |
3 | 三洋A1-3 | 51.45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41160 |
4 | 三洋A1-4 | 50.44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40352 |
5 | 三洋A1-5 | 57.95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46360 |
6 | 三洋A1-6 | 54.78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43824 |
7 | 三洋A1-7 | 45.64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6512 |
8 | 三洋A1-8 | 41.86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3488 |
9 | 三洋A1-9 | 45.04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6032 |
10 | 三洋A1-10 | 49.12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9296 |
11 | 三洋A1-11 | 43.88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5104 |
12 | 三洋A1-12 | 43.33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4664 |
13 | 三洋A1-13 | 47.31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7848 |
14 | 三洋A1-14 | 46.30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7040 |
15 | 三洋A1-15 | 41.66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3328 |
16 | 三洋A1-16 | 39.69 | 三洋分场 | 2400 | 35.00 | 2年 | 31752 |
二、池塘用途
用于海水养殖,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池塘用途。
三、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按年支付,次年租金应在2025年12月20日前支付完成。
四、公告期限
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16时止。
五、报名人条件
1、报名人为企业法人、依法登记的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下列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不得报名参加池塘竞租:
(1)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2)与我公司发生过法律诉讼且败诉的或正在诉讼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3)与我公司有过租赁关系且存在欠费等违约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
(4)报名人为自然人的,其年龄超过65周岁的;
(5)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在岗职工以及按正常程序办理内退手续且未达到正式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5日16时止【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可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青口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生活服务中心(黄沙坨社区居民委员会门口);
3、报名联系人:王统军 联系电话:13812341612
闫 亮 联系电话:18961318515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征信证明一份;法人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征信证明、法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
本次竞租分号段进行,每位报名人仅可报名一个号段。
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池塘租赁领导小组对报名方进行资格审查,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12点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方进行电话及短信通知。
七、池塘竞租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
1、池塘竞租保证金按不低于800元/亩收取,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或自然人在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按其所报竞租池塘面积全额缴纳,凭银行回执到报名处换取财务收据,截止时间于2025年1月16日16:00前(以入账时间为准)汇入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缴款方和报名方必须一致,汇款账号必须是报名方账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赣榆支行;
银行账号:11520188000105189。
2、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池塘竞租保证金的,取消其参加池塘竞租资格;
3、竞租方获得池塘承租权的,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首年度池塘租金,不足部分在收到《池塘租赁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竞租方获得承租权后放弃承租池塘,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池塘由青口投资有限公司重新公开租赁。
4、未获得池塘租赁权的竞租方,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八、提交报价单
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凭竞租保证金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缴款收据(凭银行缴款回执至报名处换取财务收据),于2025年1月18日16:00前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需按租赁方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并进行分号段密封报送,租赁方对竞租方上交的密封报价单进行统一封存保管。
九、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时间:2025年1月19日8时(如遇特殊情况,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2、竞租地点:黄沙坨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
十、竞租流程
1、本次竞租分号段依次进行,对竞租方提交的报价单进行现场拆封并宣读各竞租方报价,以价高者获得池塘承租权。如遇报价相同的,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前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池塘承租方。
2、竞租方报价低于池塘租金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获得池塘承租权的承租方若当场放弃承租权,该池塘租赁号段转为第二顺序方承租,若第二顺序方放弃池塘承租权,转为第三顺序方,以此类推,但无效报价除外。凡放弃承租权的承租方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单个池塘租赁号段只有一个竞租人的,以池塘底价上浮5%与承租方报价相比较,按孰高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价。
5、单个池塘号段竞租结束后,承租方现场签订《池塘承租权确认表》。
6、池塘租赁号段未能确定承租方的,由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十一、池塘租赁价格
池塘租赁价格按获得池塘承租权的竞租方报价执行。(如只有一个竞租方,则按本公告的第十条第4点执行)
十二、池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
1、承租方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首年度(2025年度)池塘租金。竞租结果公示三日后无异议,出租方向获得池塘承租权的承租方发出《池塘租赁通知单》,不足的池塘租金和池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池塘租赁合同年租金15%缴纳)在收到《池塘租赁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并签订池塘租赁合同,方可享受该池塘的承租权。逾期视同承租方放弃承租权,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对池塘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2、承租方以池塘现状和条件等理由少交或不认可池塘租赁价格的,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将收回其池塘租赁权,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对池塘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3、不按规定缴纳者将收回其所租赁的池塘,其缴纳的池塘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青口投资有限公司对池塘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4、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自行汇入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不遵守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条款的处罚金,直至全额扣罚。租赁到期后,经核实凡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的,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三、特别约定
1、承租期间,因政府统一规划、项目建设等需要征用承租方的池塘,承租方必须服从,合同终止履行;承租方不得因此对出租方或政府提出合同约定及政策外的补偿。
2、承租方在承租池塘经营期间,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将池塘擅自转租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变更合同主体。
3、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区域内搭建固定建筑物。
4、承租方在承租池塘经营期间,确保池塘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完好,不得改变池塘结构。承租方负责池塘、进排水渠道以及道路的日常维护。
5、承租方在承租养殖期间,要安排好养殖品种,确保养殖产品在承租合同期满前及时起捕,清池交塘。否则,一切损失及责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因干旱、暴雨、局地高温等自然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影响,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养殖损失。
7、承租方需承诺在租赁期间遵守出租方制定的池塘及周边区域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要求,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出租方权益及公共利益的活动。
十四、相关规定
1、池塘租赁会场由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参加池塘竞租人员凭缴款收据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依次进入池塘竞租会场,谢绝非工作人员和未参加池塘竞租人员入场。
2、参加池塘竞租人员扰乱池塘竞租会场或有恶意串通报价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池塘竞租资格。
3、竞租会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竞租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反会场纪律者,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其参加池塘竞租资格。
十五、风险提示
竞租方参加池塘竞租前,需要实地对所报池塘的现有供电、供排水、交通、环境等基础配套设施及相关条件进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认可,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租赁经营风险。竞租方获得池塘租赁权后,不得以对租赁的池塘现状不了解等理由放弃池塘承租权,不得因池塘面积的合理误差放弃承租权或提出其他异议。否则,我公司有权没收池塘竞租保证金。
十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青口投资有限公司池塘租赁领导小组。
附件1:租赁合同模板
附件2:2025年公开租赁池塘面积位置图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青口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