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通知公告

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4#厂房配电增容工程物资采购高低压柜及辅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阅读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4#厂房配电增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文号【2024】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4#厂房配电增容工程物资采购高低压柜及辅材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高低压柜及辅材采购、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详见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中国(江苏)自贸区连云港国际医药创新产业园一期4#厂房(由招标人指定);

2.3采购预算:人民币106.443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24年11月20日前;

2.5合同服务期(质保期):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标;

2.7本次招标推荐的配电高低压设备品牌为:华源、鸿雁、天水二一三;本次招标推荐的配电箱元器件品牌为:常开、大全、天水二一三;

注:投标人须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提供品牌承诺书;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 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且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招标人公章,同意书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具有高低压柜销售业绩。注: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

3.5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1018日至 20241023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8日15时00分,地点为 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人:杨工

人:王工

 话:19901572048

 话:0518-8582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