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苏GUE920客货两用车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3 信息来源: 发布人:huiwei 点击:
资产名称 |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苏GUE920客货两用车 |
项目编号 | 2021-009 |
公告日期 | 起始日期:2021年12月23日 | 终止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拟转让 资产概况及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车辆为苏GUE920客货两用车;规格型号:江铃全顺牌JX6466DF-M;登记日期:2013年4月8日;保险至2022年8月。 2、车辆以现状对外出售,受让人应以现场查勘的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集中展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9:00-16:00,展示地点: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厂内(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云港路9号),联系人:龚成文18936603406。受让人对自己购买该车辆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参与竞拍者,视其对该车辆的一切情况全部认可。 3、本次竞拍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金桥制盐公司二楼会议室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本次车辆处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竞拍最高价者为受让方。 5、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和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过户时长视各环节流程时间而定,转让方不予确切时间保证。交接地点为资产所在地,即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内。一经交接,受让人即承担该项资产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
资产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连云港苏连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基准日 | 2021年10月31日 |
评估价 | 人民币5200元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5200元 |
受让方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备查文件 | 连云港苏连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苏连司鉴评字SL2021110168) |
其他说明 | 一、竞拍人报名 (一)竞拍人应在12月29日16:00前到金桥制盐公司办公室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还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需和报名主体一致)。 二、保证金缴纳 1、各竞拍人在12月29日16:00前需向金桥制盐公司账户一次性缴纳500元作为竞拍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2、竞拍成功后,竞拍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不充抵成交价款,待过户完成后,凭新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至金桥制盐公司退还保证金;未竞拍成功者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竞拍流程 1、本次竞拍时间定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金桥制盐公司二楼会议室进行,未按时签到者取消竞拍资格。 2、本次车辆处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起拍价为评估价:5200元人民币,每次竞拍加价不低于100元,竞拍最高价者为受让候选人。如只有一家竞拍时,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人,受让价格为评估价。 3、受让候选人需公示2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该候选人确定为受让方。 4、如受让方在竞拍成功五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将取消受让资格,过户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第二名可顺位取得受让权,以此类推,放弃受让资格的受让人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5、在车辆未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前,该车辆不得独自驶离我公司厂区。 6、该车辆的原有违章情况由本公司处理。 四、其他事项 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 位: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连云港分行; 账 号:57360188000008520。 注:保证金缴纳时注明:XX竞拍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名称与竞拍人一致。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龚先生 |
联系电话 | 18936603406 |
联系地址 | 金桥制盐公司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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