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22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废料库(固废仓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3      信息来源:      发布人:huiwei      点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废料库(固废仓库)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2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废料库(固废仓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工程概况:该项目为22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废料库(固废仓库)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7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2200吨聚酰亚胺纤维生产线技改项目-废料库(固废仓库),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2)工程完工后一月内付至合同价的70%(包含20%预付款,以下同);(4)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额的 97%;(5)审定额的3%作为质保金,按国家规定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6)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符合税法的正规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同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上传以上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05月至2020年10月)。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4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请于2020年1123日至20201127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报本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劳动合同及20205月至202010月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3单元1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

注: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成功后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将始终贯穿本项目投标,不得更换。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123 14 30分。

5.2地点:花果山大道109号工业投资集团13楼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浦开发区大浦路                地址: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

单元16楼

联 系 人:洪工                         联系 人: 王工

    话:13812345337                      话:0518-85450099

202011 23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