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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公司中科院环境整治工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3-06-30      信息来源:      发布人:wangjiqiang      点击:

公开询价函

现有华茂公司中科院环境整治工程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科院环境整治工程物资采购

2、程地点:连云港中科院

3、工期:14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4、控制价:711207元。(若超过控制价,华茂公司有权重新询价)。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报价人必须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具体要求和相关参数见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大理石路牙石1000*250*120

7526

m



芝麻白天然大理石

2

大理石路平石1000*300*50

2257.8



芝麻白天然大理石

3

合计






二、报价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营业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有较好的信誉;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报价;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承诺书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

(2)信用报告(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credit.jiangsu.gov.cn/

7、报价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报价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报价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8、公开询价当日请报价人携带大理石样料至询价现场。

四、报名及文件获取

合同格式及相关资料在收到报价单位确认后1天内通过电传方式发送给报价单位。

五、评审办法及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清单报价形式进行报价。

2、评选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中标。如有相同最低价,进行二次报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上次报价。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全部大理石路牙石、路平石施工完成,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满一个月,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一次性付清。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计利息(税率3%)。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开启报价时间及地点

1、截止递交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30分

2、开启报价时间:2023年7月3日9时30分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4、开启报价地点: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顾圩路1号

八、有关本次公开询价的具体问题,可来人或电话联系。

询价人: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与顾圩路交叉口顾圩路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996118980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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