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租赁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翔立分公司实际情况,经台北投资公司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现对翔立分公司厂房周边的100亩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甲方将拥有的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路与先锋路交叉口翔立分公司周边土地,租赁土地面积为100亩,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用途
用于堆放发电叶片, 未经台北投资公司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的使用用途。
三、竞租底价
1.每年每亩人民币2070元。
2.报名时,竞租人需上缴公司竞租保证金1万元,竞租成功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竞租未成的,在10个工作日内凭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不计息退还;报名后未报价或竞租成功后未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逾期缴纳,每日按当期应缴纳租金总额收取5‰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且承租人需按照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五、公告期限
2022年10月10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17时止。
六、报名人条件
1、竞租企业应是企业法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
2、竞租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必须属于连云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政府对进入开发区区域内的项目政策要求。
3、竞租企业无违法或不良信用(经营)记录,无债权债务纠纷。
4、竞租企业的相关经营证照齐全、有效。
5、竞租企业具有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能力。
6、竞租企业须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7、竞租企业和承租合同签署人应保持一致。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至2022年10月2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翔立分公司3楼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蒋丹丹联系电话:13775442913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5.1填写清楚、完整的竞租资料。
5.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地址须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5.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4报名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都要加盖公章。
5.5报名时提供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翔立分公司资产发包小组对报名方进行资格审查,于2022年10月28日18点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方进行通知。
八、竞租保证金及其缴纳、退还方式
1、本次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2、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2022年10月28日17:00前(以入账时间为准)将竞租保证金汇入翔立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现场缴费。缴款方和报名方必须一致。(涉及汇款的,建议汇款账号与报名方一致)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台北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 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银行帐号:11560188000076878
2、竞租方获得承租权的,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履约保证金。竞租方获得承租权后放弃承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未获得租赁权的竞租方,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提交报价单
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凭竞租保证金汇款单/缴款收据,于2022年10月28日17:00前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需按租赁方提供的报价单格式填写,并进行密封报送,租赁方对竞租方上交的密封报价单进行统一封存保管。
十、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时间:2022年10月28日17时(如遇特殊情况,竞租时间另行通知)。
2、竞租地点:翔立分公司3楼办公室
十一、竞租流程
1、由工作人员对竞租方提交的报价单进行现场拆分,并宣读各竞租方报价,以价高者获得承租权。如遇报价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直至确定承租方。
2、竞租方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获得承租权的承租方若当场放弃承租权,则按第二顺序方承租,若第二顺序方放弃承租权,则转为第三顺序方,以此类推,但无效报价除外。凡放弃承租权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只有一个竞租方的,以底价取得承租权,具体约定以合同为准。
5、竞租结束后,现场向承租方发出《租赁通知单》。
6、未能确定承租方的,由我公司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十二、租赁价格
租赁价格按获得承租权的竞租方报价执行;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
承租方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余下的租金在收到《租赁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缴纳,并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同承租方放弃租赁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翔立分公司对另行对外公开租赁。
十四、特别约定(合同中需注意的主要事项)
1、本租赁场所经营生产之前必须证照齐全,在开发区内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五、相关规定(可对此次竞租流程、现场秩序、操作等进行补充说明)
1、租赁会场由我公司指派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参加竞租人员凭竞租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依次进入租赁会场,谢绝非工作人员和未参加竞租人员入场。
2、参加竞租人员扰乱竞租会场或有恶意串通报价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
3、竞租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竞租人员必须服从场 内工作人员管理。对有违反会场纪律者,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其参加竞租资格。
十六、风险提示
1、竞租方参加竞租前,需实地对租赁物进行勘查,并充分了解和认可,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租赁风险。
2、竞租方获得租赁权后,不得以对租赁的现状不了解等理由放弃承租权,否则,我公司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
翔立分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