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HMHNT-202404-002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年使用量约2000m³,预算约80万元。
预算单价金额:
型号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非泵送 (元) |
最高单价限价泵送 (元) |
备注 |
C15 |
m³ |
350 |
365 |
含3%增值税发票 |
C20 |
m³ |
360 |
375 |
含3%增值税发票 |
C25 |
m³ |
370 |
385 |
含3%增值税发票 |
C30 |
m³ |
390 |
405 |
含3%增值税发票 |
C35 |
m³ |
410 |
425 |
含3%增值税发票 |
注:
1.如果临时使用的材料不在清单里,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2.各项单价为含税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税金及政策性风险等所有费用。各项投标单价报价超过各项预算单价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等,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一年。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投标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表必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业绩要求
材料采购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混凝土供应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并且需提供对应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其余均不认可。)
(6)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授权委托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
方式: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至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6室
六、公告发布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台北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等。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中标人不得延误采购人的需求供货期,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等中标人自行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因供货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华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徐工 15996118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恒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508
联系方式:王工 0518-8582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