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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十部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6-09-10 阅读量:

为持续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共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优企培育、公共服务、法律政策体系,强化生产要素、发展环境保障,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和潜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五五”期间中小企业发展目标,预计到2030年,我国中小企业整体发展量质齐升,中小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累计增长15%左右;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内部支出年均增长8%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2万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600个;数智化绿色化水平加速跃升,打造一批数智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智化水平二级占比达到95%以上、三级占比达到80%以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显著提高,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达到50个;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为保障目标实现,《规划》从稳企业稳就业、强化企业培育、加快数智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协同融通发展、强化生产要素供给、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法律政策保障等方面明确了7大重点任务,同步设置7大专项工程/行动,围绕优企梯度培育、质量品牌标准能力提升、数智化转型、产业集群能力提升、融资促进、人才服务、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细化配套举措,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供支撑。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共商共议,持续做好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经济活力与韧性的重要源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十五五”时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优企培育、公共服务、法律政策体系,强化生产要素、发展环境保障,充分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和潜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我国中小企业整体发展量质齐升,中小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保持稳定增长,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稳步提高,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累计增长15%左右;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内部支出年均增长8%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2万家,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600个;数智化绿色化水平加速跃升,打造一批数智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智化水平二级占比达到95%以上、三级占比达到80%以上,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服务效能显著提高,认定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达到50个;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主要任务

(一)稳企业稳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1. 鼓励创办中小企业。高效用好创新创业领域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带动更多耐心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和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探索典型应用场景、可行商业模式。推进创业孵化资源集成,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创业指导、咨询培训、投融资等服务。办好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选拔和发现优秀创业项目,加强扶持孵化。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自有科研成果市场化落地。建立必要的再创业指导和援助机制。

2.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就业。加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发展,助力稳岗扩岗。对符合条件创业主体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中小企业扩大就业、实习见习岗位。挖掘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就业潜力,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推动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强化人工智能对中小企业就业创造效应。

(二)强化企业培育,提升专精特新发展水平

3. 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强化政策惠企和优质企业认定动态管理,完善认定和退出标准。持续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有机整合,加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监测和服务,高效发现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成长企业。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