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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如何助力科创企业释放“知产”潜能

发布时间:2025-10-13 阅读量:

当前,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积极引领下,各地融资担保机构日益重视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的潜在价值,加快推进相关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的布局。目前,知识产权融资主要依托两条路径开展:一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二是知识产权证券化。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物,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约定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其中,专利权质押登记的申请可依流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办理。融资担保机构通常与地方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协作机制,由交易中心依据评估标准与流程对拟质押专利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权威、专业的评估报告。

知识产权证券化则是指发起机构将多家科技型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许可使用费)进行整合打包,转移至特殊目的载体(SPV),由该载体以该资产包为担保,通过结构重组、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等措施,发行可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而实现融资。

在实践层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取得积极成效。以宁波市江北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正德担保)为例,其针对轻资产初创科技企业推出“专利智融担”产品,采用“专利质押反担保”模式,联合银行与园区,构建“园区推荐+政策性担保+银行信贷+专利价值量化”服务链条,通过对企业专利技术进行价值评估并将其转化为融资资本,有效缓解科技型企业因缺乏厂房、设备等传统抵押物而面临的融资困境。

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西安担保集团成功发行“中泰—华科创合—西投保西安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证券”,成为中西部地区首单兼具“专精特新”和“中小微企业支持”双标识的知识产权ABS,首期发行规模1亿元。该产品以西安吉利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高新技术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为陕西省科技型企业拓展了新的融资渠道。

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过程中,多方协同至关重要。担保机构应着力打通服务全链条,覆盖从获客、评估、签约,到贷后知识产权价值监测与风险处置等关键环节。具体工作要点包括:

一、健全评估与定价体系:让“无形资产”变得“可量化”

1.建立多维度评估模型

一方面,可结合专利类型、市场应用前景、授权范围、剩余年限、权利稳定性等因素,形成技术价值+市场价值+法律风险的综合评估模型。另一方面,可引入“动态评估”机制,对质押期间知识产权的市场表现进行阶段性复核。

2.引入第三方评估与公共服务平台

担保机构可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评估机构、地方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科技中介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同时,推动建立地方性知识产权估值数据库和质押评估案例库,形成“区域性参考价”。

3.探索担保机构自有的内部评审机制

对于涉及新兴产业(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芯片制造)的知识产权,担保机构可建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吸纳技术专家、金融专家、法务专家参与项目的尽调与评审,增加评估的专业性与公信力。

二、完善风控与贷后管理机制:实现“资产保值+风险可控”

1.全流程风险防控

担保机构应在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建立系统的风险管控措施。贷前要重点审查知识产权权属的合法性、权利状态以及潜在纠纷风险;贷中可以通过引入保险或再担保机制分担潜在风险,并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时跟踪知识产权使用情况;贷后则需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发现质押专利被撤销、许可收益下降或存在侵权争议等风险信号时,能够及时介入和处置。

2.探索“风险共担+收益共享”机制

担保机构可积极推动政府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形成政府、担保机构、银行三方共担的风险分摊机制。同时,通过与保险机构合作,引入知识产权质押保险产品,也能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

3.强化贷后知识产权价值跟踪

担保机构还需依托知识产权信息平台与大数据系统,对质押标的的权属、使用及市场价值进行动态跟踪,建立有效的退出与处置机制,确保质押资产的可回收性。

三、强化协同与生态构建:实现“政银担保”
一体联动担保机构应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及科技园区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协同可提高评估与政策支持的精准性;与银行共建标准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库,有助于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操作成本;与园区合作设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工作站,可在企业孵化、政策咨询、融资辅导等环节提供全流程支持。

同时,应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功能升级,打造集确权、评估、质押、交易与处置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专利入池、担保承接、融资发放”的业务闭环,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

四、创新业务与产品模式:推动“质押+证券化”

双轮驱动担保机构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推出“专利智融担”“商标贷”“版权贷”等差异化产品,探索组合质押、知识产权池化融资和专利包质押等创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灵活性。与此同时,应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以担保机构作为信用增级方,支持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ABS),让中小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间接融资。担保机构还可以与再担保机构、政策性银行和地方科技基金联动,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

五、强化能力建设与制度保障:打造“懂技术、懂金融、懂政策”的专业队伍
担保机构要注重能力建设与制度保障,打造一支懂技术、懂金融、懂政策的专业团队。设立知识产权金融专岗,加强金融、评估与法律培训,鼓励员工考取知识产权管理师、评估师等专业资格,提升业务专业度。在内部管理上,应完善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纳入创新考核体系,对成功落地的项目给予奖励,激发机构的积极性。同时,要强化政策对接与信息报送,积极参与地方科技金融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总体而言,担保机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仅是产品层面的创新,更是制度机制与服务生态的全面重构。通过“评估标准化、风险智能化、服务协同化、产品多元化、团队专业化”的系统建设,担保机构能够有效激活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知产变资产”的转化,为科技创新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转载:公众号普微融资创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