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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持对民营企业稳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

发布时间:2025-03-28 阅读量: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全国工商联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在优化信贷服务方面,《倡议书》提出,“保持对民营企业稳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

近年来,部分民营企业遭遇的发展困境引发广泛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中强调“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并明确提出多项改善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包括“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

事实上,民营企业在实际发展中面对的营商环境问题由来已久。除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注到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罚款、乱检查等现象外,企业账款遭拖欠、部分领域公平竞争被设置障碍等问题,这些年都曾发生在民营企业身上。对于一家经营主体而言,外部资金支持只是影响其资金流状况和经营发展健康程度的部分因素,经营主体本身经营状况、资金周转、回款情况以及企业主的经营管理思路等也会对企业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而这又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决定是否给予经营主体支持以及开展相关业务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因此,“融资难”既是民营企业面对的营商环境问题之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够完善的营商环境所导致的。

在2018年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后,国务院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明确要求通过减税降费、优化融资服务等方式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经营主体开展金融服务时更倾向于考查其持有的“刚性兑付”资产、对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等方面,因此,拥有高信用背书的国有企业、对地方政绩有更显著提升作用的大中型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其他经营主体获得充足融资支持往往需要提供传统抵押物。随着从金融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对考核方式作出调整以及金融科技被更广泛应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首贷、信用贷业务得到发展,服务覆盖面更广。不过,近年来,仍有少数行业或产业链的某些环节存在被个别金融机构压贷以及少数民营企业被抽贷、授信额度被调低等问题,对民营企业延续经营造成打击。这可能也是《倡议书》提到“保持对民营企业稳定有效的增量信贷供给”,并再次强调“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原因。

去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拟将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要求和举措上升至法律层面,并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为稳定的政策环境,也能在更大范围内凝聚共识。基于这样的预期,金融业需要从长期视角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从自身角度进行业务推进和经营管理机制的调整,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融资环境。尽管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对服务民企的量与质都有针对性考核,但对国有和民营企业贷款形成进行追责时,仍有不同的责任认定逻辑和追责方式,这是造成业务一线人员“不愿贷”“不敢贷”的原因。与此同时,个别银行机构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价值评估、审批流程设计等方面对不同类型主体也有不同的方式,这些都会给民营企业能否获得有效的金融支持造成影响。对此,金融机构有必要更多结合抵押担保方式、主体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等,对尽职免责机制、业务审批流程等细节进行重新梳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对民营企业支持的充足度和便捷性。另一方面,金融服务能力建设仍应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应更多结合民营企业所处产业链、平台、场景特征,开展整体性的金融产品设计和模式探索。比如,不少产业链内部本身就存在资金融通、预付等行为,这是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可能会造成部分环节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对此,已有一些金融机构通过综合性服务尝试调整产业链内部的资金融通情况,让尽可能多的经营主体资金流状况得到改善,这比基于单一经营主体情况给予资金支持会更有效。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