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作为基层单位,夯实工作基础,细分工作对象,强化制度执行,是确保中央精神贯彻落实的三个关键方面。
一、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形势
一是总结近年来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提炼形成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明确存在的薄弱点和空白点。掌握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特点和规律,提高预防腐败行为发生的能力,争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主动权,避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调研,收集职工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状况和整体状态,掌握反腐倡廉建设需求。三是要对照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要求,对比兄弟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客观评价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水平,明确工作需改进的方面。
(二)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基层单位领导,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通过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加强纪委组织协调力;各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同安排,同推进。同时,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强化对责任制工作不到位的责任追究,督导各部门工作到位、配合有力。
(三)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意识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细分工作对象,确保工作有的放矢
(一)针对岗位层次区分工作对象
根据工作中的岗位层次,可以将工作对象划分为领导干部、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一般党员和职工、重点岗位人员家属四个类别。要根据每类工作对象的工作性质、易发问题等特点,明确工作内容,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对党员领导干部,要督导民主集中制理论、《廉政准则》等方面工作的贯彻落实;对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要加强人事、财务、物资等领域管理制度及相关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执行;对一般党员和职工,要加强诚信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家属,要通过“廉洁文化进家庭”等载体,加强家庭反腐倡廉建设。
(二)根据管理实际完善教育方式
一是强化集中学习。要坚持日常组织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家授课等传统方式进行学习培训,将纪委书记讲反腐倡廉专题党课等教育方式固定为制度,列为党组织的基础工作;适时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开展专项活动,解决出现的突出问题。二是引导自我学习。要提升网络教育作用,利用专题网站,随时学习,随时交流;利用用身边的案例促进干部职工自我思考。三是要丰富教育方式。通过集体廉政承诺、赠送创建廉洁家庭教育读本、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各种活动形式,给干部职工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引导个人和家庭自觉学习,形成共识。
(三)紧扣权力运行实施全面监督
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扩大对决策层的监督内容,提高监督方式的实效性,促进领导班子及成员,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自觉约束。二是明确重点监督内容。包括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三是改进完善监督方式。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巡视工作和领导任期审计,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三、强化制度执行,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领导带头模范执行制度
领导干部不仅要防止“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还要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养成照章办事的良好习惯;不仅要亲自抓,而且要带头执行制度,加大执行制度的督查力度。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造成后果的追究责任。
(二)加强制度执行问责力度
要做到全员监督,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敢于当“黑脸包公”,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都要敢于说“不”,通过舆论、组织等渠道,发现一件查处一件,追究一件,充分显示制度的刚性特点,维护其严肃性、权威性。
(三)提升员工制度执行能力
要提高中层以上人员的执行力,做到任人唯贤、量才使用,营造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环境,夯实持续提升执行力的组织基础。抓好普通员工队伍执行力建设,提高员工的执行意识与技能,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创新热情和工作能动性,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司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