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文品,武有武品,酒有酒品。我国酒文化历史悠久,古代饮酒十分注重酒品,给现今的人们许多启示。
“酒千觞,诗千首!”在文学国度里,少了酒,诗人就会寂寞和消沉!少了酒,朋友相聚就觉无味和索然。古人斗酒诗百篇的才情,酒后踏歌行的快意,醉卧沙场征战不回的豪迈都是饮酒产生的效果。
酒也许真是一样好东西。不过酒是一面镜子却是是实。无论男女,有无品性,似乎有了酒精的作用,或多或少的能映照出其原形。有品之人,好像只在书中见的多,而无品之人,凸现于现实中,却是数不胜数,得意忘形之人屡见不鲜!人前一副模样,酒后又一副品性!失之人的常性,且不得与之计较,因为酒醉之人是特殊人群!他们可哭可笑,可歌可舞,旁若无人,恣意放纵……种种形态尽现!可叹,可怜。人生几何,对酒当歌,不可失品性!那才是酒的真正境界。
古人十分讲究酒品。饮酒之礼规定既具体又实在。能饮酒的人,可以饮,不能饮酒的人,可以不饮,决不可以强灌,要做到不沉不湎,饮而成欢,不生是非。更有趣的是在酒席上,为防止有人不守规距,还采取处罚的手段,如果有谁喝醉出言不逊,或随意骂人,失态损德,就罚他上交珍贵的礼物。
酒品牵涉到文明礼貌。古人坚决反对在夜间饮酒。觉得夜幕下饮酒最容易超过酒品之轨或是情不自禁违背“酒后不可色”的行为规则。对一些执迷不悟的酒徒,古人习惯以形象实例规劝服从酒品。元朝名臣耶律楚材针对酗酒无度的元太祖指着酒槽打比方说:“这是铁器,都被酒腐蚀得这个样子,更何况人的五脏?”陶渊明的先祖陶侃也是位酒中瘾君子,但他根据自己的酒量,定下标准,从不喝醉。有一次,他和友人一起喝酒,不觉兴至限量,本可再喝几盎也不醉,但他却说:“年少时尝试之”。说罢就拈断酒兴。
酒可以使人身心娱悦,也可以增加友情。但物极必反是一个永恒的定律。造酒的祖师爷杜康绝对没有想到现今的生活中,会发生如此多的恶性事件,并引来全社会的关注和围观,酒成了众矢之的,汹酒者成为失品之人。时下因酒失品之听闻并不鲜见:河南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撞死5名青少年,四川蓬安县残联理事长刘习全酒后强奸女公务员,四川达州“文明检查团”在娱乐会所消遣嫌三陪小姐脱得不够,砸烂包房内的茶几。
酒后驾驶,作为官员知法犯法,伤害群众生命安全,这是酒之过?酒后作乱,使女性精神肉体两伤害,这是酒之过?酒后撒疯砸会所,文明检查不文明,难道还是酒之过?古有众多贤人酒后佳话值得传颂。比如魏时著名诗人阮籍醉卧当垆少妇的床脚,因德高而毫无毁誉之嫌;北宋著名文学家欧阳修治理滁州时,酒后与民同乐,留下千古佳话;苏东坡“把酒问天”,寄情天地,酝酿出经典诗篇。现人与古人对比,同是饮酒,酝酿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如此看来,酒之过量是官员犯错的替罪羊,品之沦丧才是官员犯错的本因。所以加强官员的品行建设刻不容缓。如果说失品是个人之事,那么,因为公职队伍里某些个人的失品引起社会民众对全体官员的信任危机则是不可饶恕的。象上述提到的种种恶劣行径,官员队伍中不应该再给他们机会,而是象壁虎断尾一样,坚决舍弃这些毫无德行的人,让他们在官员队伍中无立足之地。
饮酒何罪之有?失品才是罪过!(卢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