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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南供电所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金桥制盐公司0.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采购光伏组件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6 阅读量: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南供电所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金桥制盐公司0.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采购光伏组件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本招标项目名称:徐南供电所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金桥制盐公司0.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采购光伏组件项目 ;

4.招标范围:徐南供电所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金桥制盐公司0.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采购光伏组件项目的生产、供货、运输、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光伏组件

630Wp(含MC4连接插头40对)

块

648


5.项目地点(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26年11月09日前完成供货;

7.质量要求:合格,执行不低于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8.质保期:1年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916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材料);

5.投标人为本项目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生产制造等相关资格(许可)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

(2)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下午17时00分,请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等扫描件及投标人联系方式发送至lyggtgdzcb@163.com作为报名。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逾期发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线上开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lyggtgd@163.com(邮箱名称字母全部为英文小写)。

3.开邮箱时进行摄像,如报价单位需要,提供影像资料。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里提供资格条件内容的相关资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8天。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档扫描件1份。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费凭证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交至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浦中支行

账号:1156018800017023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号退回。

3.本项目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分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投标人不得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5252821921 )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9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19305123006

2.项目负责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9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5252821921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