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企业新闻 公司要闻

公司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9-06-06 阅读量:61
      开展“读书思廉”活动,是我公司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好形式,是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公司党委开展的读书思廉教育活动中,本人认真阅读了读书思廉学习文章和警示教育材料,深深感到通过正反重大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十分必要。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掌权者来说,权力永远是把双刃剑。如何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利,保持党员干部的高风亮节,是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思考和正确面对的课题。
      人有七情六欲,是人都难免有功利之欲,处在当今市场经济,物欲横流的社会,完全做到清心寡欲,是不现实的,关键是“欲”要正当、要有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咎莫大于欲得”、“祸莫大于不知足”,纵欲之时就是“咎”、“祸”来临之际。现实中不难见到,一些落马贪官自毁前程,成了阶下囚,甚至走上不归路,大都是私欲膨胀、物欲诱惑的结果。正因为他们少了一个“怕”字,缺少对法纪的敬畏。
      我国改革发展总设计师邓小平曾说过,我们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也不好,做事要有所畏、有所怕,不能无所顾忌。邓小平同志这段话,说得十分明了,极为透彻,这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谆谆告诫。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在出席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讲话中,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强调要谨慎用权,“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也就是说,为官者应该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
      敬畏之心,人该有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对法纪的畏惧感,往往意味着对党纪国法的藐视。有了这种心态,老子天下第一,什么都不怕,就会放纵自己的行为,为所欲为,以致犯错误、栽跟头,最终将会受到法纪的处罚。有些干部胸中就缺少一个“怕”字。有的行为失范,什么事情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钟情于声色犬马,结果在美色面前当了俘虏;有的私心过重,欲望过甚,什么好处都想有,什么东西都敢要,结果在物质利诱中败下阵来。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教训很多,足以让我们引以为戒。
      有些干部无所顾忌、缺少敬畏,不外乎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自恃背后有保护伞,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张狂一点,肆意一点,不能拿他怎么样;一种是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得很隐蔽、很巧妙,别人难以发现;还有一种就是不注重学习法律知识,法纪意识淡薄,正可谓“无知者无畏”,因而对什么都满不在乎,以致做了违法乱纪的事都不知道。
      纵观古今中外、以及国内各个行业、甚至过去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违纪案例,多少官员对于金钱利禄、美色物欲如飞蛾扑火?贪婪之心大过畏法之心者,或名节不保或丢乌纱或陷囹圄,胆大无所畏者便前赴后继地走向断头台。也是由于在位时无所畏惧地贪,忘记了陈老总的那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及到真被捉时,方叫悔之晚矣。而一切畏法度的官员,即可保其廉,可终善其身。“畏法度者最快活”,这是古人的至理名言。我们要随时随地记住:法纪就是高压线,任何时候都碰不得。尤其在当今多样、多元、多变的社会生活面前,各种观念多,各种诱惑也多,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把党纪国法内化为自觉行动,处处严格自律、严守法规,才能真正经受住各种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