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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授予“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4-10-17 阅读量:
日前,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苏协劳【2014】2号),授予公司“江苏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公司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来,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视职工教育培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职代会职能,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共享企业发展成果。2008年,公司被市总工会评为“五一”劳动奖状单位,2010年,被评为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单位、市劳动保护示范工会和集团公司“先进单位”、“优秀工会”;2012年,公司被授予“市和谐劳动关系标兵企业”称号。(电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