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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钟氨纶HW06危废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4 阅读量:

杜钟新奥神氨纶公司HW06危废处置招标公告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简称LDZ)是一家专门从事氨纶丝生产企业,因业务需要,拟对本公司危废处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HW06危废处置

二、项目内容: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危废数量

备注

HW06氨纶塔底废液

900-402-06

400

桶装废液

本次招标的危废数量为估计值,不作为执行协议的数量要求

三、投标人要求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和贴牌代加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3、投标人正常经营达3年以上且经营无异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等及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处置、运输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法律法规为标准。

6、本次标底数量为估计数量,具体处置量根据实际产生确定,不以本数据为准。

7、投标人需接受电子承兑汇票、承兑汇票等付款方式。

8、中标人需带车自提,并承担装车费用。

四、标书递交内容:

1、危废处置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与公司所处置危废名录符合,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统一用附件1报价表)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视为废标:

1)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公章。

3)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4)标书内容不完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五、评标及中标办法:

评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在符合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中,以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比重依次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选定中标人,得分次之企业(能接受最低中标价)作为后备处置单位。

序号

名称

评分百分比

备注

1

价格

60

2

技术工艺

10

3

业务信誉

10

4

服务

20

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1、企业及企业法人近2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骗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签定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6、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七、投标书递交:

20223716时前

地址: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系人:苏同燕15861202022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23810时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信访室。

附件1

费用报价单

危废名称

危废代码

单价(元/吨)

备 注

HW06氨纶塔底废液(桶装)

900-402-06

 

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说明:报价包括运费、税费

附件2

投 标 承 诺 书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1.按照招投标公告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合同条款、技术指标等有关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我方中标后,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负责人为身份证号为

4.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

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公司

兹授权同志(称为法人授权代表)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日(该项目开始)起至日(该项目结束)止。

我单位对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附件4 合同样本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需要进行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符合乙方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的类别范围之内。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相关要求和管理办法,就委托处置危险废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废物处置工艺

乙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将甲方委托处置的废物在乙方的焚烧炉内进行高温焚烧处置。

第二条 处置工业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

2.1、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处置的危险废物是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以下简称危险废物),其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危废代码、包装形式以及形态等信息详见附件1(危险废物处置清单)。

根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2014)要求,乙方不能处置以下废物或含有以下成份的废物。甲方承诺,转移给乙方的废料中,在任何情况下不含以下物质:

1) 多氯联苯(PCBs)及其同系物、含硝基化合物、含酚化合物、硫酸甲酯、三乙基铝等

2) 放射性废物;

3) 具有传染性、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

4) 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5) 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

6) 有钙焙烧工艺生产铬盐过程中产生的铬渣;

7) 石棉类废物;

8) 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

2.2、转移运输时,所载危险废物均须在甲乙双方各自进行称重计量。甲方应具备准确的称重设施进行称重。每张转移联单上,双方重量偏差在0.3%以内的按照联单签收;超过0.3%的,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过磅重量进行签收。如果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第三条 处置费用的结算和付款

3.1、 结算方法如下:

3.1.1 处置单价的约定见附件2,结算金额等于联单重量乘以处置单价。

3.1.2 不足1吨的,按1吨计算。(针对小微甲方,需要添加本条)

3.2、付款方式如下:

3.2.1每联单转移完成后(转移联单乙方已签收),乙方开具相应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在收到发票后60日历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承兑(银行承兑)方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处置服务费用,并将转账单传真给乙方确认,以上价格为含税价。

第四条 转移流程

4.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由甲方办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批手续。

4.2、甲方在将危险废物转移至乙方前,须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本形式将待处置废物的转移申请名称、数量、类别、危废代码、包装、标识情况告知乙方,乙方安排装运计划。

4.3、由于本合同需报环保部门备案并接受环保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若在协议执行期间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和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应同意按调整后的政策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 转移约定

5.1、本合同项下计划处置危险废物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5.2、甲方保证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与本合同约定的名称、数量、类别、危废代码、包装等相符,保证包装容器密封、无破损。

5.3、甲方须对移交的危险废物进行可靠、安全、密闭的包装以确保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发生抛洒泄漏。具体包装形式见附件约定,并对每个包装物按照规范粘贴或悬挂危险废物标签(按要求写全标签内容),分类储放,不得混装。

5.4、本合同项下待处置危险废物由乙方负责或委派人员赴甲方的贮存场所进行现场核对,核对拟转移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危废代码、包装、标识情况,初步核对后再根据乙方的接收计划进行转移。

5.5、移交时甲方应严格按环保局相关要求做好出入库手续。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填写其名称、化学成份、相关特性等信息,并按环保局规定流程经双方及运输单位确认。

5.6、乙方应根据协商确认的收集计划对甲方的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当天无法及时运输,则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运输费用详见附件2协议约定。

5.7、在危险废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后,若发现转移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危废代码、成分、包装、标识中的任一项与协议约定的不一致时,乙方有权将危废物退回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8、如因甲方的废物所含危险物质超出乙方处置范围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出现废物所含成分超出乙方处置范围或与在签订协议前提供给乙方的样品出现不符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处置并退回甲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9、甲方负责对危险废物安全包装负责,并完成装车作业,如因甲方提供的包装物或容器质量等原因造成的泄露,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泄露,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10、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随时到甲方现场要求抽检甲方委托处置废物,若出现废物成分与甲方提供成份不一致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若甲方对乙方检验的结果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进行取样分析,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委托处置的废物超出乙方的经营范围或能力范围,乙方有权不予处置并退回给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11. 甲方同意: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检查、换证、工程施工等客观原因,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通报并可暂停甲方的转移服务,待客观原因消失后乙方立即恢复转移处置服务。乙方同意,如甲方遇到类似情形,乙方也应积极配合提供及时服务。

第六条 环境污染责任承担

在废物转移前或在转移过程中因包装容器泄露、废物成分变化或混入非约定废物等而发生任何环境污染问题或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废物转移至乙方后,乙方对其所可能引起的任何环境污染问题或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引起的除外,如包装不符合约定而洒漏、成分变化或混入非约定废物而产生意外风险)。

第七条 危险废物处置数量、价格、费用及支付

7.1、甲乙双方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及检验结果等因素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价,具体处置执行价格、运输费用等见附件2

7.2、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转移数量及处置价格,开具发票作为双方结算凭据。

第八条 保密义务

双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处置价格、数量以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该资料泄漏给任何人和公司(经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若甲方泄露,则乙方有权拒绝处置废物,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泄露,则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金。本项保密义务之约定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后之三年内,仍然有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通过双方努力仍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且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因前述事件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责任条款

10.1、在甲方厂区内,若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财产受损或乙方人员伤害时,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若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受损或甲方人员伤害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0.2、乙方按照约定已派车至甲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且甲方应每车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2.1、危险废物名称、类别、危废代码、主要成分指标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

10.2.2、危险废物包装或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

10.2.3、转移至乙方的危险废物,含有不在本合同约定的危险废物类别的,乙方有权退回甲方。

10.3、甲方有隐瞒危险废物成分或夹杂不明危险废物行为的或甲方的原因给乙方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甲方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违约金3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责任事故由甲方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10.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处置费的,每延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未付处置费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30日历天的,乙方有权不再接收甲方的危险废物,同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

11.1、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且未获延期核准,或经有关机关吊销,则本合同自乙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自动终止,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终止前已履行部分的处置费或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1.2、转移的危险废物类别或主要成分指标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累计发生两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甲方应按照本合同支付处置费及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回已转移至乙方的危险废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11.3、如转移申请未获得环保部门通过,甲乙双方协议终止,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处置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4、本合同因解除或其他法定条件而终止后,双方应在协议终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结算,并支付已经产生的处置费用、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宜兴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当事人因主张合同权利而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因保全支付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工本费等全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合同有效期自************

第十四条 附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执行中遇双方有疑异的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也可双方协商后另增附加条款,经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

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

乙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期:

期:

号:

91320700776433102A

号:

开 户 行:

江苏银行连云港浦中支行

开 户 行:

号:

11560188000096784

号:

电话号码:

0518-82340817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8

址:

附件1:废物处置清单

附件2:废物处置价格及支付

附件3:双方单位联系人

附件4:危险告知书

附件1

废物处置清单

序号

废物名称

危废代码

危废形态

数量(吨)

包装形式

危险特性

敏控指标

1

氨纶塔底废液

900-402-06

液态

400

毒性

氯含量<1.5%

铬含量<500ppm

锌含量<2000ppm

说明:

1. 最终转移联单的危废种类跟代码需在该废弃物清单范围内(即实际转移时危废种类必须在该清单范围内),清单里面的废物内容需跟管理计划填报的危废种类、名称、代码、形态等相匹配。

2. 关于危废的范围:沾染危废的包装物、托盘等必须计量在危废转移量中;

(产废企业盖章)